已查处4起,金华警方通报!

落寞与大树 | 来自浙江

    金华公安最新通报,9月10日,市区公安机关又依法查处1起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违法行为人龚某在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后被警方查获。
    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自金华市区全域实施“禁飞”以来,市区公安机关共查处4起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4名“黑飞”人员被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金政告〔2023〕1号)(以下简称《通告》)已于2023年8月18日公布施行。通告明确了婺城区、金东区行政区域全境从2023年9月1日0时至10月9日24时,禁止无人驾驶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和施放活动。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通告》相关规定,切勿在管控区域和时段内进行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和空飘物施放活动。针对违规飞行或施放行为,金华公安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对涉及《通告》“三、管控措施”第一、二条情形的,请事先到辖区派出所提出飞行申请。
    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有违反《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来源:金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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