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村庄规划设计方案公示→

vicket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vicket 于 2023-4-11 14:39 编辑

村庄规划
围绕农业兴旺发达、农村人人向往、农民安居乐业的乡村建设目标要求,坚持规划先行,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近日,又有一部分镇乡街道村庄规划改造设计方案公示,有你们村吗,一起来看看吧~~


横店镇桥下社区任湖田区块
局部调整规划方案公示公告

东阳市横店镇桥下社区任湖田区块局部调整规划方案由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现按规定程序分别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dongyang.gov.cn)、任湖田小区公开栏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若对本调整规划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来电等形式向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或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如本调整规划方案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向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30日

联系地址及电话:

横店镇人民政府(89320009)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6587397)


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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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溪镇白水口村白水口自然村
村庄规划局部调整公示公告
[东村规字(2023)局调50号]

东阳市湖溪镇白水口村白水口自然村村庄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已由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修改完成,现按规定程序将此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若对本规划调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阳市湖溪镇政府或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反馈;若无异议的,将按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实施。

如本规划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向东阳市湖溪镇政府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5月1日。

联系地址及电话:

东阳市湖溪镇人民政府(86610003)

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86655230)


湖溪镇人民政府
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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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鹿镇虎峰村锦溪、大院地自然村
村庄规划局部调整公示公告

[东村规字(2023)局调51号]

东阳市虎鹿镇虎峰村锦溪、大院地自然村村庄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已由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修改完成,现按规定程序将此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若对本规划调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阳市虎鹿镇政府或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反馈;若无异议的,将按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实施。

如本规划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向东阳市虎鹿镇政府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3年4月5日至2023年5月5日。

联系地址及电话:

东阳市虎鹿镇政府(86150001)

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86633943)



虎鹿镇人民政府
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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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水镇许宅村王坑岭自然村
村庄规划局部调整公示公告

[东村规字(2023)局调55号]

东阳市画水镇许宅村王坑岭自然村村庄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已由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修改完成,现按规定程序将此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若对本规划调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阳市画水镇政府或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反馈;若无异议的,将按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实施。

如本规划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向东阳市画水镇政府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5月11日。

联系地址及电话:

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86012007)

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86625230)



画水镇人民政府
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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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山镇淑玉村淑玉自然村村庄
规划局部调整公示公告

[东村规字(2023)局调54号]

东阳市歌山镇淑玉村淑玉自然村村庄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已由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修改完成,现按规定程序将此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若对本规划调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阳市歌山镇人民政府或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反馈;若无异议的,将按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实施。

如本规划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向东阳市歌山镇人民政府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5月11日。

联系地址及电话:

东阳市歌山镇人民政府(86019218)

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86625230)


歌山镇人民政府
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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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阳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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