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生效!武义开出首张罚单

等待卫奇异果 | 来自浙江
  原本暗淡无光的肉类果蔬,在打光后看上去新鲜可口,长久以来,部分商家利用“生鲜灯”等照明设备为鲜肉、蔬菜、水果等打上滤镜,以此掩盖食品本身的质量问题,既误导了消费者对商品的认知,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秩序。
微信截图_20231202084147.png
  从今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如有违反且拒不改正者,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即意味着“生鲜灯”一类的“美颜神器”将全面禁用。

我县生鲜商家换灯情况如何?
禁令生效首日
记者跟随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来到超市及菜市场进行走访
  上午十点,在桐琴镇天润发超市,生鲜区内人头攒动,顾客们在摊位前仔细挑选产品,原本五颜六色的“生鲜灯”已经消失不见,在白色光源灯的照耀下,食材纷纷展现原本的“面貌”。
  与超市的统一换灯不同,菜市场则是由各个摊位商户自行更换,在桐琴菜市场内,记者看到,灯光基本都换成了接近自然光的节能灯,尤其是肉类区,在灯光照射下,食材新鲜与否一目了然。
微信图片_20231202084220.jpg
  “收到告知书后我们便早早购买了合适的灯具进行了更换。”桐琴菜市场摊主金华俊告诉记者,“也是想让我们的农产品可以展示更真实的一面给消费者。”
微信图片_20231202084224.jpg
  不过,在桐琴菜场内,仍有部分商户在使用“生鲜灯”,在鲜艳的光照下,这些档口的商品显得分外诱人。对此,桐琴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向他们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使用对农产品的真实色泽产生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的行为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现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这也是《办法》生效以来
我县市场监管部门
针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使用“生鲜灯”开出的
全县首张罚单
  连日来,我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走访宣传等形式,对各大商超菜场进行宣讲,告知商户们及时更换生鲜灯。

  “对于未及时更换灯具的经营户,我们将会组织‘回头看’行动,确保不漏一家、不少一处。”

  桐琴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高杜欣告诉记者:“我们将持续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将‘生鲜灯’纳入常态化管理,让消费者能够更加直观地看到农产品的品质和新鲜程度,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来源:武义发布




1
2250
1
嘎一:
看大家都换了她真的不慌吗?来自: iPhone客户端
点击扫码下载浙中都市圈app回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