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第一单!

灰狼哭泣 | 来自浙江

2月5日上午11时02分

在我市税务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

义乌市千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财务经理唐怀强提交了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方式

出口货物的退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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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14时

义乌市千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到一笔26062.56元的出口退税款

标志着义乌完成首单

“离境即退税”跨境电商

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货物的退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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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


根据新规,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纳税人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货物已实现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货物尚未实现销售的,按照“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即: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后续再根据货物销售情况进行税款核算



作为义乌跨境电商头部企业,义乌市千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主营数码电子、艺术创作、家居庭院以及运动户外等领域产品,通过Amazon、速卖通、eBay等第三方电商平台以及公司自有品牌网站将商品销售给全球消费者,销售范围已覆盖北美、欧洲、亚洲等主要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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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千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唐怀强:

“新政策的出台不仅有效缓解了公司资金周转方面的压力,而且进一步提升了跨境电商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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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快速度释放政策红利,下一步,市税务局将推出“专人专岗”直联服务模式,与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建立一对一咨询辅导机制,扎实做好跟踪服务,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操作难点,实现退税申报随到随审,切实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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