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旭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落寞与大树 | 来自浙江
      日前,经中共义乌市委批准,义乌市纪委监委对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旭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陈旭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有偿担保活动,低价购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陈旭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义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义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旭峰开除党籍处分;由义乌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旭峰简历:

陈旭峰,男,汉族,1975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溪大队大队长、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廿三里大队大队长、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治处主任、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大队长、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来源:清廉义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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